主页 > imtoken是什么平台 > 虚拟货币盲目无序发展影响消费减碳,积聚金融风险

虚拟货币盲目无序发展影响消费减碳,积聚金融风险

imtoken是什么平台 2023-01-17 00:34:27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被列为即将被淘汰的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决定》已经审议通过。目录(2019年版)”,淘汰类第七项减少“一、落后生产技术武器”“(十八)其他”,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自去年以来,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新政持续发力,杜绝“挖矿”活动,严禁相关经营活动。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上下游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挖矿”项目,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人民银行等十部门也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同等法律地位,相关的商业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当被列为过时行业时,“采矿”是什么意思?在我国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何现实意义?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士、金融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邓建鹏,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储能设备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郭云高。

受财富效应吸引,“挖矿”被资本追逐,部分企业打着发展区块链等高科技的幌子布局虚拟货币“挖矿”业务

记者: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它的背景是什么?

邓建鹏:简单来说,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门的“矿机”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系统,需要网络节点进行运行维护,将每个特定时间的交易信息打包在链上,从而获得系统发行的虚拟货币作为奖励。

虚拟货币系统借助人们的自身利益(获取虚拟货币作为经济激励)实现利他主义(运行和维护系统,提高系统安全性)。运行这些网络节点的个人或机构也被业界称为“矿工”,而这些估计的节点就是“矿工”。 “矿工”通过订购特殊的计算机设备,争夺在链上记录交易信息的权利,并向整个区块链系统广播,俗称“挖矿”。

记者:一段时间以来,“挖矿”行业非常火爆。推广它的动机是什么?

邓建鹏:2019年以来,比特币等部分虚拟货币价格下跌虚拟货币比特币挖矿危害,“挖矿”成为了一个盈利甚至巨额盈利的行业。受财富效应的吸引,“挖矿”行业被一些资本追逐。一些公司打着开发区块链等高科技的幌子,布局虚拟货币“挖矿”业务。为加快招商引资,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税收、电价等方面给予此类“矿”企业优惠政策。

2020年下半年以来,由于产值减半效应,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市场价格快速下跌。与此同时,区块链去中心化金融(业内称为“DeFi”)推出各种“流动性挖矿”,号称暴利;出于对美联储因疫情配发港元导致卢布贬值的疑虑,欧美部分投资机构增持主流虚拟货币;一些知名老外对特定的虚拟货币“卖单”。这些激励措施共同推动了主流虚拟货币的价格在2021年上半年进一步飙升,这也导致不少境外“散户”急躁入市,金融风险高度集中。

虚拟货币的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降耗具有严重的不利影响

记者:“挖矿”的不利影响是什么?主要问题是什么?

邓建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挖矿”需要大量电力,是一个高耗能行业。为了提高算力,减少争夺比特币区块记账权的机会,近年来,成千上万的“矿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超大型的“矿池”。 “矿机”消耗巨额电力,严重依赖火电的“矿池”产生巨大的碳排放和空气污染,带来降低碳消耗的压力,这与我国碳达峰新政和碳中和。

“挖矿”行业的异常发展和比特币系统算力的提升,也促使不少境外投资者加入“炒币”大军,金融风险蔓延的可能性正在不断积累和放大虚拟货币交易市场频繁的清算风险将影响传统金融市场,影响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国家金融安全。

对于虚拟货币“挖矿”行业存在的风险,相关监管部门此前已经发布了一些警示和要求。 2018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去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再次明确提出,要坚决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但受比特币价格快速下跌的吸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就业而引入此类项目,虚拟货币“挖矿”一直存在于市场中。

郭云高:虚拟货币“挖矿”是高耗能行业,浪费电力资源,增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进而造成不合理的碳减排,与“挖矿”的目标背道而驰。碳峰值和碳中和。 “挖矿”也不符合我国工业发展的方向,国内生产总值几乎没有价值,其产品的交换和交易中的金融风险也非常隐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相当于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总的来说,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带来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它的存在和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严重的副作用。

记者:去年底以来,部分地方电力供应紧张问题备受关注。比特币“挖矿”消耗多少能源和电力?

郭云高: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量。剑桥大学另类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为 14.93.7 亿千瓦时,已超过美国和乌克兰。 、瑞典等国年用电量接近泰国虚拟货币比特币挖矿危害,用电量排在第25位。去年 1 月,伊朗政府质疑导致该国停电的比特币“挖矿”。这也是我国“采”活动多集中在山西、内蒙古、四川、云南、贵州等水价相对实惠的地区的主要原因。 “采煤”的巨大煤炭消耗,也加剧了今年我国部分地方的供电不足,扩大了当地限电范围。

去年4月,中国科学院和清华大学的学者发表了《碳排放新政评估与中国比特币区块链运营的可持续性》。该论文强调,中国“矿工”占比特币网络计算能力的 75% 以上。如果没有新政的干预,2024年中国比特币区块链的年煤炭消耗量预计将达到296.59 TWh的峰值,产生1.305亿吨碳排放,占中国发电约305亿吨碳排放5.41%的排放量。这一规模超过了俄罗斯和伊朗每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和。

在高质量发展、力争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大背景下,虚拟货币“挖矿”行业已经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监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节能降耗、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我国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检查,监管不断升级。有什么实际意义? “挖矿”正式列入淘汰类,是什么意思?

邓建鹏: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节能降耗、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角度,加强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本《通知》要求多部门联动、全链条整改,有利于全面推进治理。当然,本次盘点并不是要否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区块链技术。 《通知》对此特别明确,要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边界。可以预见,《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鼓励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止更多的民营资本甚至上市公司随波逐流“挖矿”,防止因个人“炒币”引发的进一步金融风险。 展开。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即将被列入淘汰范畴,这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新政,减少碳排放。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投机炒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没有金融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降低“豇豆”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

郭云高:虚拟货币“挖矿”即将被列为淘汰行业,将释放大量无效、有害产能占用的电力资源,让高效、有益的产能相对获得充足的用电保障,有利于增加用电短缺 缩小限电范围,有效减少因能源需求无效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利于推动储能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实现化石能源大规模替代。能源采用低碳可再生能源。对节能降耗,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区块链领域“清”与“浊”,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监管,积极推动区块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记者: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和虚拟货币交易的顽疾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工作重点是什么?

邓建鹏:我认为目前主要有两个重点。一是整顿国有单位等借助资源或其他便利条件直接或间接参与“挖矿”的;二是虚拟货币已成为一些洗钱和非法经济活动的支付手段。严厉打击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盗窃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监管虚拟货币交易顽疾的长效机制应该是未来新政策制定的重点考虑。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明确区块链领域的“清”与“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是面对尖端技术和区块链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管方式要具有前瞻性,提前预测未来虚拟货币顽疾的新方式,进而研究部署有效的监管方式。

总的来看,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对地方政府而言,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认真识别各类企业的经营特点,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的作用、对自然资源和资源的影响等方面入手。社会环境。进行全面审查。对于企业来说,在投资布局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这项业务能够真正推动相关产业的创新,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前不久,中央网信办等17个部门和单位发布了关于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入围名单的公告。它提到“严禁以区块链创新的名义进行投机、挖矿、非法集资”。如何理解虚拟货币与区块链底层技术的关系?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的同时,如何防止相关技术被不当使用,从而两手推动发展和监管规范?

邓建鹏:区块链是一种以分布式数据库存储、点对点传输网络和非对称加密算法为支撑的新技术。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依赖于区块链的底层技术。

区块链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不需要许可,任何用户都可以随意进出的区块链,也称为公链,如比特币、以太坊等。需要特定网络节点批准和许可才能进入和访问的区块链,也称为联盟链,如蚂蚁链、京东的区块链等。前者需要经济激励模型来刺激区块链的运维系统由全球未指定的“矿工”组成,因此需要“发币”,例如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奖励;后者由多个特定的网络节点(联盟)组成,可以通过联合运维获得经济利益,不需要额外的经济激励模型来“发币”。

目前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和新的金融监管政策主要是推动“无币区块链”即联盟链的发展,这对于当前防范金融和投机风险具有积极意义。但联盟链主要依托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相对成熟,全球区块链前沿技术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公链,尤其是“区块链+金融”的应用,如何防范其风险,同时鼓励前沿技术的发展,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区块链涉及的各类子行业中,虚拟货币交易容易侵犯投资者权益,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但是,其他一些区块链细分市场可能对改善社会福利具有积极价值。例如,区块链司法证据存储对于当事人取证和法庭鉴定证据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价值。基于区块链的司法证据 存证系统天平链长期被北京互联网法院等使用。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已经扩展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领域。全球许多国家都在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区块链也被列为“十四五”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对提升监管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慎重区分区块链领域的“利弊”,加快区块链技术发展和产业创新,积极推动区块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同时加强引导和引导规范区块链技术,将“依法治网”纳入区块链管理。